|
||||
『人民警察要形象,長得丑不能當警察』,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一名公務員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第一名,在體檢項目時,因臉上長痘被認定為『不合格』,體檢未能通過。考生的質疑經微博傳播後引起軒然大波。對此,當地回應稱該考生『面部有?痕影響面容,且?痕難治愈,反復發作,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准》第一部分第三條規定,結論為不合格』。
這個被拒錄的考生臉上長的是俗稱『青春痘』的痤瘡,嚴格來說並不在《標准》中的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難以治愈的皮膚病之列。如果有關部門非要把『青春痘』歸為後面的『等』的范疇之內,無疑就有人為擴大標准,提高標准之嫌了。更何況,被稱為『青春痘』的痤瘡是一種和年齡密切相關的疾病,即便不經過治療,過了某個年齡段,它也會自然消失,當地豈能一『痘』定終身?
其實在這名考生的體檢過程中,有一個細節很值得注意。在8月5日的體檢中,一位皮膚科醫生在檢查之後曾表示,『這次讓你通過,回去好好治一下。』這一方面說明醫生是認可這名考生體檢過關的;另一方面也說明,這個痤瘡是可以治療的。可令人無法理解的是,一名非醫務工作者的體檢帶隊領導,先是勸說這名考生主動放棄招錄,後來又在支開這名考生的情況下,自己和醫生商量了一番,結果剛剛還表示『讓你通過』的醫生,態度就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大轉彎,給出了體檢不合格的結論。
為什麼經過這名帶隊領導的一『商量』,考生就從合格變成了不合格?這不能不讓人懷疑這其中存在人為乾預體檢結果的嫌疑。而按照有關規定,公務員招錄體檢是必須嚴格遵守公開、回避、保密、監督等制度,保證醫生嚴格按照規定和標准作出獨立判斷的。文/苑廣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