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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末,是浙江大學寧波理工學院報到的日子,而就在3000名新生踏入校門時,一張貼在學校宣傳欄上的海報“亮”了——它的第七條上寫着:大學期間至少應該戀愛一次,無論成敗。(8月26日《錢江晚報》)
大學生羣體在生理和心理上已經日趨成熟,談戀愛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了。因此,對於大學生的戀愛問題,高校早已不再明文禁止,轉而採取“不禁止、不鼓勵”的中立態度。以筆者之見,對於大學生戀愛,高校中立即可,讓學生“至少應該戀愛一次,無論成敗”,這樣的“戀愛指標”未免太荒唐。
首先,它傳遞的觀念是,戀愛是大學生活的必需品。須知,戀愛固然美好,但它絕非大學階段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因爲,戀愛需要緣分,而緣分這個東西不是想有就有的。如果學生篤信“至少應該戀愛一次,無論成敗”的宣傳,在緣分未到的情況下盲目跟風“爲戀愛而戀愛”,那就不是戀愛而是“練愛”了。如此“練愛”積累的不過是不負責任的感情經歷,輕則消弱學生正確的婚戀能力,重則給學生造成難以修復的感情創傷。
其次,它傳遞的另一個觀念是,戀愛一次只是“保底”,多多益善,且要看淡結果。須知,真正的戀情應是雙方確立關係之初就該把結婚、建立家庭作爲目標,就該注重結果,把對方視爲此生唯一伴侶。“至少應該戀愛一次,無論成敗”等於把戀愛與結婚割裂開了,只是強調了學生愛的權利,而忽略了學生愛的義務和責任,只是告訴學生應該通過“練愛”積累感情經歷,本質上等於“不求天長地久,只求曾經多次擁有”。
再次,大學生雖然各方面日趨成熟,但畢竟還不夠成熟、理智,尤其是大一新生。盲目地鼓勵學生戀愛,容易使學生模糊戀愛與學業的邊界,使其“熱衷”於戀愛而淡化學業。同時,戀愛耗費的不僅是學生的時間和精力,也會加重學生及其家庭的經濟負擔,嚴重的還會誘發犯罪行爲。如果學生對於愛情沒有明晰的認識,也容易出現未婚同居、墮胎、婚外戀等“過激行爲”。
對於大學生戀愛,高校該做的是進行有針對性的正確引導,通過開設《愛情與婚姻》選修課等形式,加強學生的婚戀觀、性心理、性生理、性道德教育。如此荒唐的“戀愛指標”,還是省省吧。郭東陽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