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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廣州將原本劃撥的城市維護資金改爲“以獎代撥”形式的“2億考評”一經宣佈,便引起輿論關注。有輿論解讀爲,廣州市政府部門另外提供了2億元,獎勵本該基層政府部門要做好的市容衛生管理等“分內事”。隨後廣州市城管委澄清,只是將原本屬於劃撥形式的資金改爲經考評合格後再獎勵,並沒有另外提供資金。輿論對於“亂花錢”的指責,開始減少。
在“2億考評”進行期間,該考評一度對城市管理工作起到了正面作用。如廣州街頭如廁難一直是大問題,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曾向城管委提交提案,要求城管委落實“沿街單位內設廁所對外開放”。當時的廣州市城管辦便把各區市能動員的沿街單位內設廁所對外開放數目和考評掛鉤。受此刺激,包括廣東省林業廳在內的部分省級政府機關單位,紛紛開放內設廁所,一度解決了部分地區如廁難問題。
廣州知名律師、市城市管理社會監督員朱永平認爲,廣州對於市容環境管理及監督的法規並不缺,政府部門需要強化法律監督和社會監督,而不是另設一套考評制度;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認爲,考評被叫停,但考評帶來的正面作用,不應被叫停。
資金是否還是2億?
舊版城管考評,因涉及價值2億元的城市維護資金去向,被輿論稱爲“2億考評”。如今在被叫停後重新啓動,資金是否還是2億?25日市城管辦提供給媒體的通報中,並沒有提及資金的多少。記者向廣州市城管委相關人士瞭解到,廣州市財政局尚未對最終會提供多少資金進行考評有明確批覆。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