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近日,惠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管辦分離”改革,榮獲第二屆“廣東治理創新獎”的“行政改革獎”。所謂的“管辦分離”就是將土地礦產、產權、建設工程和政府採購等公共資源交易操作權“剝離”,全部納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全過程、全透明網上辦理,真正實現在陽光下進行,達到嚴鎖權力尋租空間和防治腐敗現象的發生。一年多來,就有上百億元在公共資源中心進行交易,完成交易項目2400宗,爲財政增收節支13.64億元。目前,惠州市已經完成建立縣級和中心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任務,搭建起市、縣、中心鎮三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在我省率先全面完成公共資源交易體制改革。
應該說,公共交易中心的建立是轉變政府職能,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從源頭治理腐敗的一項重要舉措。近年來,隨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蓬勃發展,特別是城鎮化建設的全面推進,鎮村進行了大量的道路、排水、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設施建設。面對新的形勢,迫切需要各級政府創新思路,規範行爲,加強監管。將公共資源交易延伸至鎮村,勢在必行。這樣,有利於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市鎮一體化建設,可以在鎮、村兩個層面解決肢解工程、規避招標等行爲的發生,有力壓縮腐敗滋生的空間,真正解決基層政府如何“花錢”的問題,還給基層幹部一個清白,還給羣衆一個信任。因此,按照應進必進、循序漸進、進則規範,採購過程公開,結果統一備案、公示,方便村民監督的要求,可以將當前鎮村涉及民生,羣衆最關心,反映最強烈的工程、集體資產、資源出讓、出租以及農村集體物資採購等交易項目,全部納入鎮級以上交易中心進行陽光透明的交易,實現農村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從無序到有序、從分散到集中、從少數人掌握操作到公開透明的轉變,從基層上、源頭上防治公共資源交易領域腐敗現象的發生,不斷提高公共資源的配置效率和質量,促進和維護公共交易在依法、規範、陽光和廉潔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