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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喻爲“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的加多寶、廣藥紅罐官司,在庭審三個月後再次有了新的進展。8月16日,加多寶與廣藥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審計結果質證,這意味着一審判決結果即將揭曉。
這場長達一年多的紅罐訴訟似乎即將塵埃落定,但事情並沒有這麼簡單。法律專家認爲,一審結果最終無論哪方輸贏,都會提起上訴,紅罐之爭恐在二審纔能有最終定論。
“中國包裝裝潢第一案”舉國關注,衆說紛紜
據公開資料顯示,早在1995年3月28日廣藥和加多寶兩方簽訂第一份商標許可合同後,加多寶就設計了以紅、黃兩色爲主色調的金屬易拉罐“王老吉”涼茶包裝,並獲得有關法律保護。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李彥軍律師對加多寶與廣藥之爭頗爲了解,在他看來,紅罐的標誌深入人心,離不開加多寶多年的苦心經營;廣藥集團雖然是王老吉商標的擁有者,卻非紅罐包裝裝潢的設計者。
上訴期間,一審判決暫不生效
由於紅罐裝潢權對於加多寶和廣藥的發展前景意義重大,不管哪一方敗訴,都有可能繼續上訴。法律專家們認爲,一審結果並不影響加多寶和廣藥正常的市場銷售。
“本次紅罐之爭其實是兩個案子的合併審理,加多寶和廣藥互訴包裝裝潢侵權,合併審理屬一審,不論誰勝誰輸,都可以提起上訴。”有關人士表示,無論一審將紅罐裝潢權判決給哪一方,都不代表着蓋棺論定。
“一審判決不可以作爲執行依據,除非沒有上訴。一審判決作出15日之內均可提出上訴,上訴期間一審法律效力暫不生效。一審敗訴,並不導致產品被強制下架。”北大法學院副教授、知識產權法專家楊明表示,即便一審分出勝負,只要提出上訴,敗訴方的產品仍然可以繼續銷售。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銀良也認爲,根據民事訴訟法,如果對其判決結果不服,任何一方均有權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在一審結束後的上訴期間,工商等行政機關無權執行法院判決,敗訴方產品不能被要求強制下架。
對於這場紅罐之爭還將蔓延很長一段時間,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學研究中心主任史際春教授表示,一審出來後,任何一方都可在法定時限內提起上訴,此案二審由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在二審判決出來前,對雙方影響並不大,因爲在一審結束後的上訴期間,工商執法機構不可以根據廣東高院的判決書進行執法強制要求下架,判決暫不生效就不能“執行”。這一說法也獲得相關人士的認同。
然而,無論判決結果如何,消費者纔是雙方在市場上決定輸贏的“法官”。史際春認爲,雙方在涼茶市場的命運,取決於“上帝”——消費者的喜好和選擇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