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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獲悉,2013年起青海省將把棚戶區改造作爲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要內容,加快推進集中成片棚戶區改造,積極推進非成片棚戶區改造,逐步開展基礎設施簡陋、建築密度大的城鎮舊住宅區綜合整治,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
日前,經省政府同意《關於加快推進全省棚戶區改造的實施意見》實施。根據《實施意見》,青海省計劃從2013年起,力爭用5年時間基本完成21.4萬戶棚戶區改造任務,重點做好西寧、海東、格爾木、德令哈等城市的棚戶區改造,使住房使用功能得到提升,配套基礎設施得到完善,居住質量得到提高。2013年,計劃完成各類棚戶區改造4.48萬戶,以後4年,每年改造4萬戶左右。
棚戶區改造是完善城市功能、促進社會協調發展的有效途徑。青海省明確,將採取財政補助、政策扶持、銀行貸款、羣衆自籌、市場開發等方法多渠道籌集資金,推進國有工礦、林場危舊房和國有墾區危房改造。加大對棚戶區改造在稅費、土地供應、徵收與補償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對棚戶區改造項目,免徵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政府性基金,項目用地納入當地土地供應計劃優先安排。(張利鋒)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