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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市區共有4家公辦幼兒園,400多家民辦幼兒園。
近日,金華市物價部門會同金華市教育局、金華市財政局,公佈了金華市幼兒園收費管理實施細則。
學前教育屬於非義務教育,細則規定,幼兒園可向入園幼兒(含幼兒家長和監護人,下同)收取保教費(含住宿費,下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代管費用(簡稱代管費)。此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對於幼兒保教費,公辦幼兒園實行政府定價,民辦公助幼兒園實行政府指導價,民辦幼兒園則是自主定價,物價部門備案以後執行。
收取了保教費,幼兒園要保證教學。實施細則明確規定:日託班幼兒在園時間每天不少於8小時。
對那些因爲特殊情況超過規定在園時間的幼兒,幼兒園應當安排老師做好值班工作,實行統一管理,確保幼兒安全,但不得另行收費。
在寒暑假、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對幼兒提供保育教育服務,幼兒園可以收取保教費,收費標準在原執行標準基礎上,上浮20%幅度內。
除了保教費以外,如果幼兒園爲在園幼兒教育、生活方便提供服務和代辦服務,可以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管費。
服務性收費是伙食費、生活用品費和其他必要的服務性收費。代管費是指操作材料費、交通費、保健費和其他必要合理的費用。
細則規定今年金華市民辦幼兒園將進行首次備案,幼兒園的各種信息,包括收費情況,要在物價局網站上公佈,市民可以參與監督,備案工作要求在秋季學期開學前完成。
未按要求備案的幼兒園,年檢中將“不合格”。
背景介紹
2005年金華市制定了《金華市區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金華市發改委(物價局)收費管理處處長章開源表示,原制定的管理辦法離現在已有較長時間,很多方面都需要完善。
前兩年,國家和浙江省分別針對幼兒園收費管理制定了暫行辦法,因此,金華也對全市幼兒園進行相對應調查,並制定了適應金華的實施細則。
“不少幼兒園,年初制定了收費標準,到期中或者年末又變了。”章開源稱,這樣的亂象,今後將得到改善。因爲幼兒園收費方面的內容,都將在物價部門備案。
價格主管部門如果對某個幼兒園的備案申請材料有異議,會進行調查,實際上也是物價部門對幼兒園在收費方面進行的適當限制。
不僅如此,民辦幼兒園還要接受市民監督,細則中規定,“經確認的各民辦幼兒園收費備案信息,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在政府網站集中公示。”即市民可以在物價部門的網站上,看到各個民辦幼兒園的收費標準等信息。(記者葉夢婷)
(來源:錢江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