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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武漢8月29日電(記者馮國棟)在武漢,一次“車窗拋物”可能換來一紙傳票。武漢市城管委日前宣佈,針對首批20個對“車窗拋物”拒不迴應的單位和個人,已啓動法院強制執行程序。這是武漢開展“車窗拋物”有獎舉報一年後,首次動用司法制裁。
據武漢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朱建華介紹,在覈實“車窗拋物”舉報後,城管委通過告知函、短信、電話等形式,通知查證屬實的涉事車輛所有者和單位繳納罰款。但部分車主既不迴應說明情況,也不接受處罰。武漢城管委按《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對逾期不申請複議或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目前,武漢城管委已按照法律程序,向首批20個單位或個人郵寄《強制執行催告書》。除3個被拒收外,其餘均已送達。這些單位和個人可能面臨法院強制執行的經濟處罰,並在個人就業、貸款及公司經營等方面留下“污點”。
朱建華說,治理“車窗拋物”最終走向司法程序,目的不在處罰,而是想促進市民改掉陋習,強化法律法規意識。
武漢“車窗拋物”有獎舉報政策從去年10月開始實施。起初是由熱心市民舉報,查證屬實的獎勵100元。今年4月,武漢城管加大治理力度,啓用中心城區主幹道監控抓拍“車窗拋物”,罰款金額從原先的每次50元升至每次200元。目前,在武漢城管認定的609件有效舉報中,仍有483個被舉報人未接受處罰。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