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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上午,在南寧市蒲廟和那馬高速收費站,出現了短時間的車流停滯現象。據相關部門介紹,這是由於當天全廣西有100多個收費站進行後臺系統升級,其中少數發生電腦故障所致。(8月28日《南國早報》)
據車主反映,受阻的車子少說也排了半公里長的隊,等了超過半個小時。換言之,電腦故障沒有造成收費站任何的損失,該收的費一分也沒有少收,而被阻滯的車輛,損失了超過半個小時時間,這於許多急於趕時間的車主,損失是無法彌補的,甚至無法用金錢計算。這些損失都讓車主埋單,顯然是極不公平也不合理的。
高速公路利用自己的強勢地位,霸道地阻止車輛通行,這顯然有悖商業的邏輯和倫理。實際上,這還有違法之嫌。雖然現在對此沒有專門的法律規定,但高速方面人爲阻滯車輛放行,即使按照合同法,也應該是一種違約行爲。
其實,對於高速公路出現堵車,許多地方已經通過立法的形式明確由高速自己埋單。浙江省規定,從2010年起,因未開足收費車道而造成收費車道待交費車輛嚴重堵塞的,免費放行。廣東省規定,收費站因未開足通道而造成其他通道平均5臺以上車輛堵塞的,應當免費放行,並開足通道。河北的做法是,高速公路收費站如果堵車超過100米,就免費放行。而如南寧收費系統故障造成不能收費,當然更應該無條件免費放行。
實際上,這對於提高高速公路的管理和服務水平,也是十分必要的“倒逼”。比如,如果電腦系統故障造成不能收費,損失由高速公路自己承擔,高速公路纔會“儘量優化升級時間和途徑”,準備多套預案,確保不影響交通。
目前,儘管民間“頗有呼聲”,但廣西還沒有出臺如果堵車就免費放行的規定。但是,現在於不少地方政府,無不把收費公路當作創收的“搖錢樹”。如此的減免,等於割自己的“肉”,難免“不爲所動”。可這樣的規定,恰恰堅守了公平的底線,保證了公衆的利益,既贏得了民心,也讓高速公路迴歸到真正的高速,孰輕孰重,應該不難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