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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加快民生工程建設,確保居民住房安全,吉林省政府決定,在全省開展城市危房和塌陷棚戶區改造工作。
此次改造的對象包括全省縣級以上城市D級城市危房(住宅)和塌陷棚戶區住房。其中D級城市危房3.54萬戶、191.4萬平方米;塌陷棚戶區2萬戶、116萬平方米。通過改造,徹底將D級城市危房改造完畢,將塌陷棚戶區居民全部遷出。
利用兩年時間,一次性完成D級城市危房和塌陷棚戶區改造任務。2013年9月30日前,居住在D級城市危房和塌陷棚戶區中的居民全部搬出,妥善安置,危房全部拆除。2013年10月底前,D級城市危房和塌陷棚戶區的回遷安置住房全部開工建設。2014年年底前,D級城市危房和塌陷棚戶區安置住房全部竣工,居民回遷入住。
據瞭解,省財政一次性對D級城市危房按照500元/平方米標準、塌陷棚戶區按照40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補助。省級補助資金按照工程進度撥付。地方政府通過財政投入、金融貸款、市場化運作等方式,足額落實地方配套資金。
D級城市危房改造補償安置,按照國家和省城市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執行;塌陷棚戶區改造補償安置,按照國家和省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相關政策執行,企業和個人合理承擔建設資金。
(來源:中國吉林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