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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被告人楊達纔在庭審現場。當日,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楊達纔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新華社記者李一博攝 圖片來源:新華網
備受關注的陝西省原安監局局長楊達纔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30日在陝西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檢方指控楊達纔家庭財產1177萬餘元中,611萬元能夠說明來源,504萬元無法說明來源。另經查明,楊達纔在擔任陝西省安監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一家公司獲取甲級資質,分三次收受該企業賄賂共25萬元,其中2011年5月與該年底各收受賄賂10萬元,2012年春季收受賄賂5萬元。檢方依據刑法相關規定,以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提起公訴。楊達纔表示對公訴內容沒有意見。
經查明,楊家四人(楊達纔、其妻、其兒與兒媳)名下家庭存款共1177餘萬元,其中有300餘萬元是其妻高某為親屬代理理財的錢款(高某弟弟250萬,楊達纔表侄女50萬元),楊達纔的表侄女出庭作證時稱,她是做生意的,委托高某做理財,並以現金支付,高某出具了收條,在2012年楊達纔身陷“手表門”事件後,她向高某索回該筆錢款。
上午11點25分審判長宣布休庭,中午12點30分繼續審理楊達纔案。(記者冽瑋張一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