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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倆同事失業後合謀幹起了碰瓷訛人錢財的勾當,並先後在本市瘋狂作案十餘起,勒索諸多被害人錢財近萬元,情節十分惡劣,終因觸犯刑律被依法懲處。
王某、李某原來是同事,二人平日遊手好閒。不久後,倆人雙雙失業。爲了弄到錢,二人便萌生了以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方式敲詐錢財的歪念。
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間,王某駕駛自己所有的夏利轎車,先後多次與李某在道路上製造交通事故,連續敲詐諸多車主的錢財。二人每次都會選擇違章車輛進行故意剮蹭,並抓住對方車主怕扣分、惹麻煩的心理,使得對方負全責賠償兩人經濟損失。與此同時,二人還多次直接用身體故意蹭撞在機非混行車道上行駛的小轎車或者電動車,並以佯裝受傷骨折、頭疼的方式迫使被害人拿錢了事。
今年3月,因二人在同一路段連續實施兩起敲詐行爲,被巡邏民警發現。隨後,經公安機關多方調查取證,二人共計作案十餘起,先後獲取錢財近萬元。
日前,經河西檢察院出庭支持公訴,法院一審認定二人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多次採取威脅手段強行索要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均依法應予懲處,並依照《刑法》第274條之規定,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記者王姝雅通訊員張瑩張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