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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昨日通報光大證券異常交易案調查和處理結果,認定光大證券構成內幕交易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爲,沒收光大證券違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罰沒款金額總計5.23億元,同時停止其證券自營業務。
證監會表示,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雖然是因證券經營機構交易系統設計缺陷導致的,但這一事件暴露了光大證券在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合規經營等方面存在很大問題。事件發生後,光大證券及其事件相關人員在考慮對衝風險、調劑頭寸,降低可能產生的結算風險時,採取了錯誤的處理方案,構成內幕交易、信息誤導、違反證券公司內控管理規定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爲。
證監會宣佈:沒收光大證券違法所得8721萬元,並處以5倍罰款,罰沒款金額總計5.23億元;對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分別給予警告,罰款60萬元並採取終身的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宣佈徐浩明、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爲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對梅鍵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20萬元;停止光大證券從事證券自營業務(固定收益證券除外),暫停審批光大證券新業務,責令光大證券整改並處分有關責任人員,並將整改情況和處理結果報告中國證監會。
此前,徐浩明已經辭去光大證券總裁職務,上海證監局已暫停光大證券自營業務,中國銀行間協會也取消光大證券非金融企業債券的承銷資格。
中國證監會認定:
14時22分公告前,光大證券知悉市場異動的真正原因,公衆投資者並不知情。光大證券在內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即着手反向交易,明顯違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則。
光大證券在8月16日13時(公司高管層決策後)至14時22分轉換並賣出50ETF、180ETF基金以及賣空IF1309、IF1312股指期貨合約,構成內幕交易行爲。徐浩明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楊赤忠、沈詩光、楊劍波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當時,光大證券董事會祕書梅鍵對市場大幅波動的原因並不知情。但是,梅鍵未做任何覈實即以個人猜測對外發表言論,其輕率言論加劇了市場波動,對投資者造成了嚴重誤導。
徐浩明:
時任光大證券董事、總裁
楊赤忠:
光大證券總裁助理兼研究所所長
沈詩光:
光大證券董事、會計機構負責人
楊劍波:
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總經理
梅鍵:
光大證券董祕、辦公室主任
光大證券異常交易事件發生後,不少投資者和業內人士都質疑光大證券涉嫌操縱市場。中國證監會表示,事件的起因是系統技術缺陷,調查沒有發現公司及相關人員組織、策劃、促使這一事件發生的證據。根據《證券法》、《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中國證監會執法實踐,因突發事故導致相關證券、期貨價格和交易量異常波動的,不構成操縱市場。
對於市場關心的賠償問題,證監會也給出方向。對於投資者因光大證券內幕交易受到的損失,投資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根據《證券法》第76條第三款規定,內幕交易行爲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爲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不過,法律人士表示,由於目前針對內幕交易賠償的司法解釋存在空白,預計股民賠償之路比較艱難。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