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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調查:卡上“暗藏”有效期規則
東方網記者查看馮小姐的卡發現,6張卡的背面的確沒有明確標註有效期,其中4張卡上打了“1000元”的藍印,6張卡下方均寫着“使用本卡需遵守《深圳發展銀行預付卡章程》及相關協議的規定”。
東方網記者查詢《深圳發展銀行預付卡章程》後發現,第十一條規定:預付卡設有效期,自開卡之日起有效期爲1年。按照充值日自動延長1年有效期,充值次數不限。卡片到期後,可向髮卡銀行申請延長有效期一次,延長期限爲3個月。有效期滿,卡片不能辦理消費。第十三條規定:髮卡銀行在預付卡有效期滿的次月5日收取5元/月/卡賬戶管理費,直至卡片餘額爲零。
對此,馮小姐表示,如果章程有規定,爲何銀行不直接將有效期印在卡上,這樣難道不是給消費者下套,設置了一個“隱性”陷阱?
“中智關愛”:承認使用指南寫法上存在誤導
東方網記者以“深圳發展銀行公益預付卡”爲關鍵詞進行圖片搜索,發現有些預付卡右下方寫着一行小字“有效期自購卡之日起一年”,有些卡上的右邊則和馮小姐的一樣沒有任何提示。爲何有的卡標明,有的不標明?對此,曾經爲馮小姐服務的平安銀行南京路支行工作人員以負責人員在外出差爲由,拒絕了記者的採訪。
隨後,東方網記者致電馮小姐提供的使用指南上的中智關愛熱線,得悉對方是一家專職服務員工福利的公司。在從銀行購買預付卡後,再銷售給了馮小姐單位。關愛熱線一位工作人員向東方網記者表示,他們在銷售給馮小姐單位時,應該有跟購卡人員說過此卡是有有效期的,爲購卡後一年。對此,馮小姐依然認爲,爲何不直接將有效期印在卡上,要“口口相傳”,這個如何保證在經過一層層的分銷之後,拿到卡的人會知曉此卡是有效期的。
該工作人員向東方網記者坦誠,使用指南上寫的“本卡不設有效期”,的確存在寫法上的誤導。該工作人員還告訴東方網記者,他們已向馮小姐進行過解釋,之所以卡上沒有明確標註有效期,是因爲這類卡可以繼續充值,而有效期就會變更爲充值後的一年。
截至東方網記者發稿時,馮小姐來電錶示,“中智關愛”已聯繫她,稱願意賠償她的損失,讓她去銀行拉明細後進行郵件溝通。此外,南京路支行也已致電給她,考慮到她還有四張面值較大的卡短時間無法一下子用掉,已爲她申請後幾個月暫且不再扣除管理費,但能申請幾個月還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