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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南昌8月31日電(記者胡錦武)記者從江西省紀委獲悉,9月1日至11月30日,江西將在全省開展黨政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接受和贈送現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專項治理活動。凡在自查自糾期間主動上交“紅包”的,依紀依規不予處分、免予處分或者減輕處分。
此次專項治理的對象爲:江西全省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人民團體中違反規定接受和贈送“紅包”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事業單位相當於副科級以上職務的領導幹部,國有企業中層以上領導人員。
內容爲:黨政領導幹部違反規定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主管範圍內的下屬單位和個人,外商、私營企業主以及其他與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紅包”;黨政領導幹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與該領導幹部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紅包”;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向上級領導、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贈送的“紅包”。
據瞭解,專項治理工作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重點督查、總結上報四個階段進行。活動結束後,仍然違反規定接受“紅包”且不主動上交的,一經查實,不論數額多少,將按照組織程序一律先免職,再依據有關黨紀政紀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江西省紀委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開展專項治理活動,要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接受人民羣衆監督。同時,江西省紀委向社會公佈了監督舉報電話。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