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2日電(記者林露)北京市教委等五部門近日下發規範教育收費的通知指出,中小學校或教師不得向學生推薦或推銷教輔材料,不得爲學生購買教輔材料提供服務。
通知要求各中小學教育教學所需、由學校統一要求或教師統一佈置使用的課堂練習、同步練習、寒暑假作業、考試試卷及複習資料等各類教輔材料,均應免費向學生提供,所需經費統一由學校公用經費定額中安排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