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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相關司局負責人日前表示,今年8月出臺的《勞務派遣若干規定》中,曾規定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但因其他部門和部分央企的強烈反對,同工同酬不包括福利和社會保險。其舉例稱,有一家央企當年全行業利潤300多億元,如把其勞務派遣工都實行完全意義上的同工同酬,保險和福利就會吃掉近260億元的“利潤”。(9月1日《京華時報》)
所謂“同工同酬”,竟然不包括福利和社會保險。如此解釋顯然連詭辯都算不上,而是對一個人所共知的基本常識的扭曲。衆所周知,包括央企在內的某些壟斷行業員工收入中的“大頭”,正在於福利和社會保險,由此而造成的薪酬差距必然是巨大的。顯然,剔除福利和社會保險的收入分配改革,其實際意義必將大打折扣。
派遣工同工同酬後,會吃掉一家央企260億“利潤”,這或許是事實。不過,這似乎也說明一個事實:央企所謂的高利潤及其正式工的“超國民待遇”,原來是通過盤剝臨時工來的。一家央企83%的利潤,竟然要靠這種“損不足以奉有餘”的方式獲取,那只有兩個可能:一是這個行業不掙錢,二是效率太低。而實際情形,恐怕是後者主導了前者。但說到底,同工同酬不僅關乎道德底線,更是憲法賦予每個勞動者的基本權利,而與企業效率及其盈利水平無關。拿企業利潤說事,顯然是一種山頭主義作祟。
同工同酬政策因利益集團的強烈反對,而遭致曲解,這是利益集團“綁架”公共政策的又一典型範例。作爲基本常識,公共政策最應該體現公衆利益,而非少數人的特殊利益。然而在政策的出臺過程中,由於利益集團的干預,一些公共政策不是胎死腹中,就是華而不實,難以推行,甚或改變“公共”導向,而淪爲既得利益者謀取私利的“制度紅利”;也正因爲利益集團的操縱,一些本不該出臺的土政策甚至“壞政策”,也堂而皇之地出爐了。在這裏,公共政策儼如橡皮圖章,成爲利益集團隨意捏拿的玩物。
包括同工同酬在內的每一次改革,無不是各利益主體間的博弈過程,這本不足爲怪。然而在我們這裏,卻由於民衆力量的羸弱,在一些涉及利益集團的改革中,這種博弈很多時候淪爲一種“零和遊戲”,並呈現一種“改革到利益集團爲止”的病態邏輯:當改革涉及民衆利益時,改革的阻力最小,雷厲風行說改就改;而一旦改到利益集團,就阻力重重,如蝸牛一般走一步退大半步。比如國企改革、官員財產公示、公車改革、“三公”消費等等,都不同程度呈現類似的改革軌跡。很顯然,這種偏離初衷的“改革”,某種程度上不過是既得利益者新一輪利益攫取的幌子和擋箭牌。
公共政策一旦被利益集團所操縱,成爲權貴的工具,其後果是顯而易見的:不僅嚴重摺損政府公信,造成社會不平等和兩極分化,進一步加劇社會矛盾,甚至還會造成如奧爾森在《國家的興衰》一書中所指出的:當一個國家的特殊利益集團對最重要的公共政策操縱越來越嫺熟,終將慢慢導致這個國家的經濟、社會、行政、法律等方面的體制、政策、組織,變成最符合特殊利益集團的安排,使得該國發展的新動力越來越被抑制,各個部門越來越僵化,這必然導致國家的衰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