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本市各大中小學已經開學,最高興的莫過於餘明(化名)等五名高中生。兩年前,尚在花季的他們爲幫朋友出氣與他人廝打,最終因犯聚衆鬥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不等。今年夏天,案件進入二審程序,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和同級法院促成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屬刑事和解。最終,五名學生被二審法院判處緩刑,並在法官和檢察官幫助下重新回到校園。
2011年夏,兩名高中男生因瑣事產生矛盾,並多次發生糾紛。二人各自叫來好友,打起羣架。餘明等五名學生都十六七歲,聽說好朋友“有難”,都前往事發地點“助一臂之力”。期間,多名學生被捅傷,一人重傷,一人經醫治無效死亡。一審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分別判處兩名持械傷人者有期徒刑十三年和七年,其餘人則被以聚衆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不等,並共同賠償兩名被害人家屬60餘萬元和11萬餘元。
餘明等五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不等,後提出上訴。市檢察一分院二審監督處受理案件後,認爲本案屬於未成年人犯罪,且大部分是高中在校學生。爲貫徹落實對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針和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檢察官積極與法官配合,多次與各被告人家屬聯繫,促使他們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以得到諒解。同時,安撫被害人家屬,通過釋法說理做好感情疏導,並盡力幫助他們爭取合理的經濟賠償和補償,最終促使雙方達成諒解協議。
日前,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多名被告人被從輕處罰,餘明等五人被判處緩刑。法官和辦案檢察官經與學校積極溝通,校方同意餘明等人重返校園。記者從市檢察一分院瞭解到,多年來,該院對未成年犯實施“三走訪”與“三幫教”制度,通過走訪一審辦案人、走訪未成年被告人的學校、走訪被害人的家庭,努力使犯罪情節輕微的未成年犯罪案件達成和解,爭取能對原審未成年被告人判處緩刑。“三幫教”則爲法律知識幫教、行爲方式幫教、心理問題幫教,針對被判處緩刑的未成年犯實施“幫教計劃”,使其不再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