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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上半年收了3億社會撫養費
這筆錢用在哪裏至今無人知
追問
-“社會撫養費”由原“超生罰款”規範而來,徵收繳納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這屬於政府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徵收和使用的主體是區和縣級市
-對於非稅收入中有的專項資金,財政部門確實沒能從頭管到尾,管理比較粗糙,規範性不夠,管得不是那麼科學、到位
-有些資金只是在財政賬戶上過一下,如何用、怎麼用,財政管不住,那些資金的使用政策空間比較大,也很靈活
-每年審計部門在對財政預算進行審計時是否會涉及這筆錢的使用?廣州市審計局稱“區級財政由區審計局負責審計”
羊城晚報訊記者嚴麗梅報道:前有律師吳有水申請公開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收支情況,後有14位女律師聯名致信國家審計署詢問社會撫養費收支情況,社會各界對社會撫養費賬本的關注日增。9月3日,羊城晚報記者從廣州市財政局獲悉,今年上半年,廣州全市共徵收社會撫養費3億元,但因這筆收入進的是區級政府財政的“口袋”,錢最終用到了哪裏,仍有待區一級人口和計生委、財政局來解答。
收入只進縣區“口袋”
“社會撫養費”由原“超生罰款”規範而來。2002年,國務院令第357號公佈施行《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開徵社會撫養費作出明確規定。其中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繳納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2002年,廣東省計生委、省財政廳、省物價局聯合制定《廣東省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並於2003年1月1日起施行。該辦法明確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要使用地級以上市財政部門按省財政廳統一格式印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統一收據;社會撫養費和滯納金上繳國庫,全部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也就是說,社會撫養費作爲縣區級財政行政事業性收費誕生至今已超過11年。但記者從這幾天的採訪瞭解到,對於這筆財政資金的收支,社會各界確實不太清楚,很多人都不知道這筆收入並不納入省級和市級財政收入,而是隻進縣區級財政的“口袋”。
有專業人士向羊城晚報記者指出,此前律師吳有水向各省人口和計生委、財政廳申請公開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賬本,被包括廣東在內的14個省的有關部門拒絕回覆或者公開收支情況,以廣東省財政廳的回覆看,理由就是這個。廣東省財政廳的答覆是:“各地徵收的社會撫養費全部上繳縣(市、區)財政,省級財政不參與分成,廣東省本級沒有社會撫養費收入。因此,您申請的2012年度廣東省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總額、預算情況和實際開支情況信息在本機關不存在。”
“如果律師是向縣區級人口和計生委或者財政部門申請公開社會撫養費收支情況,結果就會不一樣。”該人士說。
都用到哪有待答覆
記者獲悉,在近日廣州市財政局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廣州市及市本級2013年上半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時,其中有提到,今年上半年廣州全市共徵收社會撫養費3億元。“這是由全市各個區報上來後我們彙總的大數。”廣州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說。
廣州半年收了3億元,這些錢怎麼用、用到哪裏?“社會撫養費屬於政府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徵收和使用的主體是區和縣級市,這是我們規定的政策大框架,具體使用由各個區去執行。”廣州市財政局有關人士對記者說。
那麼,廣州市各個區對社會撫養費的使用範圍又是如何規定的?有關社會撫養費使用的政策規定能否公開?這筆財政資金的使用會不會像一些人所說的是筆“糊塗賬”?羊城晚報記者昨天就此聯繫荔灣區、天河區等區的財政部門,相關部門都表示,在請示領導後會告知記者有關情況。
既然社會撫養費屬於財政性的非稅收入,那麼,每年審計部門在對財政預算進行審計時,是否會涉及這塊財政資金的使用?爲此,記者又聯繫了廣州市審計局,該局局長張傑明回覆:“一級政府一級財政,區級財政由區審計局負責審計。”
“對於有些財政資金,比如非稅收入中有的專項資金,我們財政部門確實沒能從頭管到尾,管理比較粗糙,規範性不夠,管得不是那麼科學、到位。”昨天,廣東財政問題專家黎旭東向記者表示。還有財政部門人士向記者表示:“有些資金只是在財政賬戶上過一下,如何用、怎麼用,財政管不住,那些資金的使用政策空間比較大,也很靈活。”嚴麗梅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