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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9月4日電(記者呂諾)“社會撫養費”,俗稱“超生罰款”。金額到底幾何,究竟用於何處?多名律師近日向衛生計生、財政、審計部門申請信息公開,卻未能算清這筆“糊塗賬”。
這說不清、道不明中,是否隱藏着“祕密”?有人懷疑這筆鉅款被截留挪用、中飽私囊,有人認爲社會撫養費已經成爲地方部門創收手段、明碼標價的“超生許可證”,有人投訴徵收過程中存在不開票據、私自議價的行爲……
社會撫養費爲何如此“神祕”?新華社記者在多地展開了調查。
追問
今年7月,浙江碧劍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有水致信31個省份的計生、財政部門,申請公開社會撫養費收支、預算等相關信息。吳有水只收到了17個省份的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徵收總額,共計165億元。其他14個省份或不予回覆,或直言不能公開。至於支出情況,竟沒有一個省份願意公開。
就19家省級計生部門、12家省級財政部門未在法定期限內公開社會撫養費信息,吳有水已致函國家人口計生委和財政部,提起行政複議。
9月1日,在《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實施11週年之際,14位女律師加入追問社會撫養費來龍去脈的行列。北京瑞風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溢智告訴記者,那14個未回覆或不公開的省份肯定是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因此她們14名律師聯名致信審計署,申請信息公開,詢問社會撫養費的收支情況是否屬於審計事項。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教授翟振武說,這筆錢需要監管。我認爲律師們申請公開支出情況是合理的,這裏面沒有需要保密的。
困境
一項有法可依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爲何收上來多少竟會“沒數兒”?吳有水認爲,首先是因爲徵收標準不一,彈性空間很大。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規定的徵收標準,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爲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實際收入水平和違規生育情節確定徵收數額。
吳有水說,現實中,兩個收入數據是以縣爲單位統計的。各省級政府往往只公佈一個基本的徵收倍數。這個倍數各地不統一,有的收3倍,有的收9倍;有的規定一個區間,比如3到7倍……
由於種種原因,社會撫養費很難做到足額徵收。
在擁有85萬人口的河南省西平縣,據縣計生委統計,該縣每年超生戶大約1000戶,2012年徵收的社會撫養費總額爲700多萬元,平均每戶不到1萬元,遠遠低於該縣徵收標準。其他年份徵收的社會撫養費一般僅爲兩三百萬元。
江西省人口計生委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2013年江西城鎮居民計劃外生育需繳納13萬餘元的社會撫養費,而農村居民也需要繳納大約4.5萬元,徵收難度非常大。
江西省一名縣人口計生委主任說,省裏規定每年要完成社會撫養費徵收任務的60%以上。但是,由於徵收“手段有限”,完成這個任務仍有不少困難。
記者從西平縣計生委瞭解到,現在社會撫養費的徵收工作一般委託鄉鎮計生辦。縣計生委和鄉鎮計生辦不是上下級關係,只是業務指導關係,所以很難掌握超生戶是否足額繳納了社會撫養費。
怪象
“對計生部門而言,有兩個互相‘打架’的任務指標:一是人口控制指標,二是社會撫養費徵收指標。”吳有水說,“一些地方爲了多收錢而鼓勵超生,村幹部可以拿提成;一些地方不按標準徵收,搞‘降價促銷’;一些地方收了錢還不給收據。”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要有專用收據。社會撫養費收據必須由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發放。
近日,河南西平縣一場意在清查黨員幹部職工違法生育情況的活動,暴露了當前基層計生工作中存在的“收錢放生”、不開票據、私自議價等亂象。
當地一名小學教師告訴記者,2011年,鄉計生辦動員老師們說,現在計劃生育政策有口子,只要交2萬元就可以生育二胎,並且保證工作不丟。於是,這名老師便在2012年生育了二胎,“2萬元沒有開任何票據。”
交錢之後,果然沒有計生人員再找他們“麻煩”。然而,這次清查活動卻讓他們陷入困境:2012年出生的政策外二胎,需要繳納社會撫養費86736元。
另一名教師說,她2008年生了二胎,鄉計生辦收了6000元,沒有票據。後來被人舉報,本來要再交3萬元的,找人說情減成了1萬元。
一些地方將社會撫養費收繳情況與財政撥款掛上鉤。吳有水說,現在很多地方社會撫養費的90%以上甚至全部返還給縣級,用於縣鄉兩級的辦公經費、人員經費、獎金等等。
觀點
吳有水說,社會撫養費已經徵收多年,亟須規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應在省市區內執行同一標準;應由省級財政統一支配,明確其用途,如失獨家庭的補助等等,不能縣收縣用;倍數必須全國統一,且裁量權不能過大,以免留下腐敗的空間。
而翟振武認爲,各地徵收社會撫養費幅度不一是合理的。法律上允許存在一定彈性,因爲個人的財產情況不一樣。大多數人覺得罰2萬元很艱難,但對有些人無所謂,交了錢就能生,這樣就產生不平等。所以有的地方出臺政策,特殊情況下按個人上一年實際收入的標準來徵收。
山東大學哲學與社會發展學院教授馬廣海認爲,社會撫養費初衷是爲了補償社會公共資源的不足、控制人口數量。實際上,在某些地區成了多生、超生的一條渠道,有錢就可以多生,多生政府就可以多收錢。
“這一政策是爲了攫取私利,還是爲了維護公共利益?如此鉅額的資金,去向何處?有無黑洞?”馬廣海呼籲,相關部門應該儘快信息公開,以透明換取社會信任。(執筆記者:呂諾、崔清新;參與採寫記者:李亞楠、王海鷹、沈洋)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