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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切實糾正司法不正之風,促進幹警公正廉潔司法,從9月12日開始,紅橋法院對違規配置使用公務(警務)用車和違規經商營利等問題集中開展專項治理活動。
據介紹,治理活動共分三個階段,一是在教育自查階段,對幹警進行警示教育,組織幹警認真自查並如實填寫《法院幹警違規經商營利自查申報表》。二是在覈查整改階段,要求幹警將填報的自查申報表在規定日期前交至監察室,將在全院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爲七日。公示期間,紀檢監察部門通過開通舉報電話、設立舉報箱等形式,廣泛收集羣衆反映,若發現有人未按規定如實申報有關情況,立即進行覈查,一經查實,依照相關規定對瞞報人員從重進行處理。三是在督促整改階段,要求幹警對自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糾正,並在自查申報表中寫明自行糾正的方式和期限。逾期不能整改到位的人員,責令其限期調離法院。(記者孫啓明通訊員王飛溫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