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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方法院13日裁定臺灣立法機構負責人王金平在國民黨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可繼續行使國民黨員權利。國民黨委任律師今天(16日)稱,最快下午提抗告。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王金平被控涉司法關說(說情)遭國民黨撤銷黨籍,臺灣“中選會”已發函到立法機構,要求註銷王金平“立法委員”名籍。臺北地方法院13日裁準王金平以新臺幣938萬爲相對人(國民黨)供擔保後,在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
國民黨委任律師陳明受訪表示,預定下午提起抗告。依照相關程序,國民黨可抗告到臺灣高等法院,即使高院裁定駁回,國民黨仍可再抗告“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