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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9月16日電(呂諾、嚴瑜)國家衛生計生委16日通報,2012年全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診斷機構總數,分別達到3077家和562家,分別比2010年增加805家和70家。
通報稱,國家衛生計生委認真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建設和監督檢查。同時,進一步加強對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機構的監督檢查,加強放射診療活動中放射性職業病危害控制的監管。國家衛生計生委開展了醫用輻射防護監測網試點、放射性職業病監測哨點和鄉鎮衛生院放射診療防護檢查等工作,指導和督促地方嚴格按照《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落實責任,促進健康體檢中放射檢查技術的安全使用。
爲進一步建立完善職業病防治工作機制,2012年,原衛生部組織召開職業病防治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2011年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和2012年工作安排,明確2012年各部門的具體工作任務和要求,專題研究有關工作。
據介紹,國家衛生計生委認真做好《職業病防治法》配套規章的制定修訂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修訂《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於2012年6月底印發各地執行;修訂《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起草《關於貫徹落實〈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及有關解讀材料;制定《職業健康檢查管理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修訂《職業病分類和目錄》;制定並印發《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放射診療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管理規定》和《放射衛生技術評審專家庫管理辦法》。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