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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多部門須協調合作
近年來,針對老舊電梯問題,江蘇省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打出一套“組合拳”,在加強電梯安全宣傳力度的同時,各部門協調合作,共同解決老舊電梯的安全問題。
這套“組合拳”包括:開展電梯立法或制定規範性文件,進一步完善電梯監管法規體系,明確電梯安全各責任主體,細化監管措施,不斷提高電梯安全水平;開展老舊電梯安全檢測評價活動,爲老舊電梯維修、更新、改造提供技術支撐,爲地方政府加強公共安全管理提供決策依據;開展電梯維保單位維保質量星級評定活動,加強對維保工作質量的監督,上不了星級的維保企業自動退出;積極推進電梯責任保險,建立電梯安全約束機制和事故賠償社會救助機制;開展電梯使用管理責任主體確認工作,促進相關各方落實電梯使用安全主體責任。此外,江蘇還探索建立電梯困人應急救援網格化平臺,組織研發網格化管理平臺系統,探索建立與公安110、消防119、地方政府12345熱線聯動救援機制,建立電梯快速救援網絡,確保電梯困人應急救援及時有效。
解決:改造難點在資金
江蘇省特種設備監督檢驗研究院副院長樑國安介紹說,從目前南京市完成的2008臺電梯檢測評價結果看,53%的電梯需要維修,10%的電梯需要改造或更新。
記者採訪發現,對老舊電梯更新改造,除了認識不足外,還存在老舊電梯產權屬業主共有,大修基金不足或提取流程繁瑣;業主擔心電梯更新改造週期長,影響出行;大多數地區缺少權威且中立的第三方機構爲電梯的更新改造提供諮詢、勘測、診斷及施工方案評估的專業服務;電梯更新改造與普通大修相比費用明顯較高,目前還缺少銀企合作途徑解決資金難題等問題。
對於資金問題,江蘇省的辦法是政府出大頭,南京和蘇州兩地市、區兩級政府出資所需資金的90%,個人出10%。但即便如此,仍有不願出資的個人。對此,有人提出,更新改造後的電梯使用刷卡乘坐制度,就可倒逼不願交錢的個人承擔本該承擔的部分。
今年6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特種設備安全法突出了特種設備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並作出明確規定。特種設備安全法同時提出,公衆要提高安全意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相信該法的出臺實施,將可對解決包括電梯在內的特種設備安全問題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沈則瑾)
(來源: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