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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山西中宇男籃股權轉讓事件和新賽季CBA擴軍評分有了新進展,新一輪的紛擾隨之而來。自恃在法律意義上已經完成與中宇俱樂部股權轉讓的北控集團稱山西汾酒集團收購中宇是“癡人說夢”;而江蘇同曦第一時間對升級評分結果提出反對意見並向國家體育總局籃球運動管理中心提交了書面申訴材料。
關注中國籃球的很多人將之斥爲“鬧劇”,但也不得不承認,剛滿18歲的CBA聯賽難免經歷這一場陣痛才能真正成長。
兩樁糾紛的一個共同點,是相關規則成了漩渦中心。山西中宇並非傳統的專業體制下成長的CBA俱樂部,作爲獨立企業法人,其股權轉讓按照《中國籃球協會俱樂部股權轉讓暫行管理辦法》需獲得山西省體育局及中國籃協批准方可進行,是否符合市場精神?2012年中國籃協公佈的《2012—2013CBA俱樂部准入實施方案》數易其稿、評估一再拖延,橫生枝節讓原本“雙贏”的聯賽擴軍在衆聲喧譁中成了一樁“葫蘆案”,升入CBA將帶來的巨大利益在其間是否有翻覆作用?
“律者,所以定分止爭也。”規則指導實踐的內在邏輯要求以“定分”(劃定權利義務的界限)的方式達到“止爭”的效果。然而18年來,CBA類似因規則而起的糾紛不在少數,受到傷害的不僅是參與者的感情,還有主管部門的形象和中國籃球的發展。
規則爲何難以定分止爭?中宇股權轉讓和CBA擴軍評分引來爭議,其實是中國體育改革轉型的一個註腳:職業體育強調“講規矩”,但脫胎於體工隊模式的老規矩未能適應新形勢,缺乏充分調研和周全設計的新規矩也難能指導解決紛繁複雜的現實問題;脫離實際的規則,其自身會產生混亂,更易滋生“潛規則”,讓陰謀家得利、讓努力者挫敗。如今糾結了CBA近半年的兩場大戲終於迫近落幕,而關於聯賽相應規則能否繼續與時代共振也到了該考量的時候了。
《人民日報》( 2013年09月18日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