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民網北京9月18日電(記者賈玥)中國社科院《中國民間組織報告(2013)》藍皮書副主編蔡禮強今日做客人民網介紹民間組織發展情況。他認爲,民間組織在整個社會體制改革當中是非常重要的核心內容和改革基礎,社會體制改革核心的內容應從民間組織這個角度來入手、來考慮、來着眼。
蔡禮強指出,民間組織發展與社會體制改革之間的關係至關重要,理解這個關係,可以先從社會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來看。社會體制改革,最主要的是調整政府與社會的關係。社會體制改革應該有兩個方面的改革重點,一是政府與社會之間的關係,政府怎麼管社會,也就是經常說的政社分開的問題。第二,政府機構與社會組織之間的關係。現在很多組織,尤其有些官辦的社會組織和政府是不分的,包括人員、資產,包括履行的職能等是糾纏在一起的。政府機構要想很好地履行完成自己的職能,要想很好地讓社會組織發揮自己應有的作用,政府機構與社會組織分開,也是題中應有之義。
蔡禮強表示,從社會體制改革這兩方面的內容,也就是政府與社會之間的關係,政府機構與社會組織之間的關係來看,民間組織在整個社會體制改革當中,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核心內容和改革基礎。社會體制改革核心的內容應該從民間組織這個角度來入手、來考慮、來着眼。以前政府和社會包攬一切,直接管理,管理得過多,很多本來屬於社會可以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事情,結果納入了政府的管理範疇,結果政府赤膊上陣帶來的效果反而並不好,於是政府的壓力加大了,人手、機構、經費、支出方方面面帶來了很大壓力。
“雖然做了很多的工作,付出了很多的努力,但是效果並不好。因爲我們知道本來屬於,比如老百姓之間的雞毛蒜皮的事情,社會之間、社會之內可以解決得很好,結果由於政府的干預和插手,轉嫁成我們的社會,我們的老百姓和政府之間的矛盾。我這也是當前社會矛盾高發、頻發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蔡禮強說。
蔡禮強認爲,今後促進社會體制改革,更好地發揮社會組織作用,應該從三個層面來考慮:
第一,要儘可能地發揮好社會自治作用,也就是說,凡是社會可以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能夠自治的,政府就不要去管,讓社會自己來管理。從管理的效率和成本來講,這是最有效的管理,就是單純從管理來講,這是最有效的管理。從政府轉變的發展趨勢,今後要是一個有限的政府,政府不可能無處不管,政府也沒有精力管那麼多,這也是從管理的效率和政府職能的自身定位來講都應該這樣做,首先要發揮好社會自治的、自我服務的作用。
第二,政府對社會的管理,也要最大限度地調動和發揮民間組織的積極性和協助作用,也就是說,應該讓社會協同政府進行管理。讓社會協同進行政府管理,首先有一個前提條件,民間組織要足夠成熟,有專業化學能力來參與,否則,如果民間組織很弱小,它可能達不到相應的條件。
第三,政府對社會的管理。政府對社會的管理,和前兩個管理相比,應該是管理得越少越好。也就是說,它在政策制定、法規的有效的執行等等,引導、規範民間組織發展方面,引導社會健康有序的運行方面,發揮着至關重要的作用,制度保障作用,也是最核心的基礎作用,但是它的作用的有效發揮,取決於前兩方面,也就是在社會自治和社會有效協同的基礎上,這樣政府才能對社會進行有效管理。
“所以,從這三個方面看,今後的社會體制改革應該更加重視民間組織的作用,更加發揮好民間組織的主動性、積極性和有效性。”蔡禮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