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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內蒙古自治區、山東省)是我國大氣污染最嚴重的區域。爲加快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昨日環境保護部出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到2017年,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細顆粒物(PM2.5)濃度在2012年基礎上下降25%左右,經過五年努力,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空氣質量明顯好轉,重污染天氣較大幅度減少。力爭再用五年或更長時間,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氣,空氣質量全面改善。
“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細則”目標摘登
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加快淘汰“小鍋爐”
將揚塵控制作爲招投標依據
提高綠色交通出行比例
增強環境監測能力
2013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和山東省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和調整工作,並向社會公開;各城市禁燃區面積不低於建成區面積的80%。禁燃區內禁止原煤散燒。
到2015年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全部淘汰每小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
到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淘汰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
強化施工工地揚塵環境監管。將施工揚塵污染控制情況納入建築企業信用管理系統,作爲招投標的重要依據。
到2015年底,渣土運輸車輛全部採取密閉措施,逐步安裝衛星定位系統。各種煤堆、料堆實現封閉儲存或建設防風抑塵設施。
2015年底前,對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重點城市,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到2017年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黃標車全部淘汰。
到2017年底,北京市、天津市公共交通佔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60%以上。
到2013年底,初步建成京津冀區域以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省級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
到2015年底,北京市、天津市各建設3個國家直管監測點,逐步建成統一的國家空氣質量監測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