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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中秋國慶假期臨近,這是新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式實施兩個月後的第一個“重量級”節假日,新規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那麼,有多少人能做到“常回家看看”?中秋是否回家探望老人?沒回家的原因主要有哪些?對“常回家看看”入法及實施以來的情況有何評價?
在記者隨機採訪當中,發現一般來說,如果子女離家比較近的話,回家看的頻次相對也就越高,如果是與老人住在同城的,基本上是可以保證一週回家一次。而如果是子女與老人居住地相對較遠,比如像需要乘坐火車、飛機這樣的交通工具的時候,採訪當中很多人明確表示基本上只有像五一、十一、甚至過年的時候纔可以有時間和精力回家看望老人了。比如今年中秋節是三天的假期,可能很多人就不會因爲三天的假期而常回家看看了。
不過採訪中大家都明確表示,儘管平時很難常回家看看,但是電話打的頻次還都是比較高的。而對於“常回家看看”入法及實施以來的情況有何評價?
受訪者甲:我覺得沒有什麼多大推進作用,因爲教育應該從娃娃抓起,現在一個孩子都拿小的爲重,拿孩子爲重,沒人拿老的爲重,孩子腦海裏邊一切都爲我中心,所有的人都在爲他服務,他可能要爲老人做些什麼貢獻,好像孩子很難做到,他心裏頭就沒裝過老人,但我心裏這麼想,他不看我可以,幾天來個電話溝通一下,報個平安,或者他怎麼樣,或者問問父母怎麼怎麼樣,也就OK了。
受訪者:我覺得這個事不是靠約束的,不能約束他孝順了就孝順了,不約束就不孝順了,跟法律不法律不發生任何關係,不能說因爲立法了,他就孝順了,這沒有什麼意義,沒有什麼存在意義,肯定是自覺的,強迫他回去也不會讓父母開心,回去看父母指定是爲了讓他們開心,爲了履行責任或者就是爲了怕受到法律制裁去做這些事,你可能讓你父母開心嗎?不可能呀。(記者郭淼)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