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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四:堅持保障基本是《意見》的重要指導思想,政府將採取哪些措施實現“保基本”?
答:《意見》在基本原則中提出了要“堅持保障基本”,以政府爲主導,發揮社會力量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難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確保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堅持保障基本,就是要讓人人享有生活照料、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等基本養老服務;就是要注重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着力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就是要大力發展羣衆迫切需要的醫療護理、社區日間照料等服務項目,解決廣大老年人的所需所盼;就是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爲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營造良好環境。實現保障基本,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辦好公辦保障性養老機構。《意見》要求各地公辦養老機構要充分發揮託底作用,重點爲“三無”(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和扶養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經濟困難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
二是完善農村養老服務託底的措施,《意見》提出要將所有農村“三無”老人全部納入五保供養範圍,適時提高五保供養標準,健全農村五保供養機構功能,使農村五保老人老有所養。
三是完善公共財政補貼支持政策。《意見》提出要加快建立養老服務評估機制,認真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
四是逐步提高養老保障水平。《意見》提出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等情況,進一步完善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