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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審計署日前分別通報了重慶、江西等9省市(每省市5個縣,共計45個縣)的社會撫養費審計結果。初步統計,45縣向徵收單位和計生部門違規撥付的社會撫養費,總金額約達16.27億元。(9月19日《新京報》)
“窺一斑而知全豹。”儘管審計署只是公佈了45個縣的社會撫養費審計結果,但可以大概推測出全國的情況。從審計結果可以看出:社會撫養費問題比之前想象的情形或更爲糟糕。不僅問題資金數額龐大,總額高達16億元,而且發現的問題很多,如45個縣都有違規撥付現象、普遍違規下達徵收任務、未按規定上繳國庫擅自挪用等,顯然,每個被“審”出的問題都不是小問題。
令人不太理解的是,似乎以往每次公佈的審計結果中都有整改情況的披露,而這次公佈的關於社會撫養費的審計結果,只見審計出的問題而不見整改情況。“整改”包括多層意思:比如說,部分地方擅自增設的收費項目(如上環押金),理應退回去;比如說,被截留、挪用、坐支的社會撫養費,理應全部“吐”出來;再如,違規下達徵收任務的,要進行有效糾正。
最重要的“整改”是對相關官員進行追責、問責。因爲,正是相關官員的亂作爲或不作爲,造成社會撫養費亂徵收、亂支出。這既給相關人羣造成一定利益損害,而且還損害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的公信力和地方政府的形象,另外,在徵收和支出過程中,很可能存在一些腐敗行爲。所以說,必須對相關官員進行問責甚至移送司法機關。
此外,“整改”還應該包括審計部門提出政策建議、監督建議或者制度修改建議等。
但遺憾的是,這次披露的審計結果,只見一大堆問題,而不見公開整改情況。從時間上來說,去年5月至7月已經完成了審計,到目前爲止有一年多的時間可整改,而且,監督整改也是審計部門的重要職責。然而,公衆現在只能看到審計出的問題而不見整改情況,究竟是何原因,值得深思。
審計結果只見問題不見整改,或許有四個原因:其一,已經進入整改程序,但由於整改情況不理想,暫不便公開;其二,審計部門這次只負責審計,不負責監督整改;其三,社會撫養費的相關征管權力在地方政府,可能由地方審計部門監督整改;其四,考慮到審計出來的問題太多,公衆對社會撫養費的意見太大,審計部門可能有更深入的考慮,比如,有可能醞釀更深層次相關制度與體制的改革建議等。
不管是什麼原因造成審計結果只見問題不見整改,顯然,都應該先讓問題資金歸位,並讓問題官員付出相應的代價。否則,社會撫養費的亂局還會繼續存在、“剎不住車”。全國一共有2000多個縣,而這次被審計的縣只有45個。要解決其他縣、市社會撫養費的亂局,一種辦法是嚴厲處罰、問責45個縣地方部門和官員,以“殺一儆百”。另一種辦法是,像審計全國政府性債務一樣,在全國範圍內對社會撫養費進行大審計,然後,該怎麼整改就怎麼整改。
就目前情況看,在全國範圍大面積審計社會撫養費,或許沒有這麼多的人力、精力,畢竟社會撫養費不是國家重點大項目。但是,至少應對這45個縣的問題進行嚴肅處理,不能拖延。對於其他縣市,即便做不到全面審計,也應抽審一部分,並加強監管。□張海英
(來源: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