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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教育部介紹《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
央廣網北京9月23日消息(記者劉玉蕾)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教育部今天上午10點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辦法》。
大家平常肯定都聽過“片警”這個詞,在我們每一個社區都有一個負責跟他相關的治安安全有關的警察。督導督學制度實際上就有點像給每一個學校設立一個警察。
所謂的教育督導制度,在歐洲已經非常普遍。比如說像在英國和法國,他們都是教育督導制度建立的比較早,也比較完善的地區。他們一直實行這樣的制度,對於促進整個學校的辦學行爲、提高教育教學的質量,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說英國在1993年就成立了這樣的國家教育標準局,它的負責人就稱爲總督學,在全國有皇家督學400多人。
從目前來看,我們國家也開始逐漸效仿這樣一種做法。全國已經有一半以上的縣市區建立了中小學的責任督學制度,湖南、重慶和山東濰坊已經在本地全面實行了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其中它主要的一些職責,也是大家非常關注的,首先就是要對學校依法依歸辦學進行監督,其次還要對學校管理和教育教學進行指導,包括受理覈實相關的舉報和投訴,如果一旦發現了問題還要督促學校進行整改,最後就是向教育督導部門報告情況,並且向政府的有關部門提出意見。
現在的要求就是每一個人大概負責5所左右的學校,在每個學校的醒目位置標註責任督學的標牌制度,比如說在標牌上要標明責任督學的姓名、照片、聯繫方式還有督導的事項,以儘可能得讓家長和學生都能夠知道怎樣跟責任督學聯繫。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