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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見》。日前,有關部門負責人就該意見回答記者提問時指出,對於個別教師利用職務之便性侵學生的行爲,尤其令人不能容忍,這已經不屬於師德範疇,是極爲惡劣的犯罪行爲,必須依法嚴懲,絕不姑息。
《意見》主要從加強預防性侵犯教育、加強常規管理、密切家校聯繫、積極應對性侵犯事件、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等方面對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提出了要求,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該負責人稱,《意見》對各地教育、公安、團組織、婦聯組織在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中各自的職責分別做出了明確規定,同時又強調了四部門的協調配合,努力構建教育、公安、共青團、婦聯、家庭、社會六位一體的保護中小學生工作機制,做到安全監管全覆蓋,共同爲中小學生構建一張安全保護網。
首先強調要通過加強教育,提高師生、家長對性侵犯犯罪的認識;通過加強教育,特別是要加強對女學生的教育,使其瞭解預防性侵犯的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其次又對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加強常規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要定期開展隱患摸底排查,全面落實日常管理制度,從嚴管理女生宿舍,切實加強教職員工管理。教育與管理的有機統一,可以更好的內外結合,保護少年兒童免受侵犯。
《意見》特別指出,要加強家校聯繫,提醒家長多和孩子相處交流,要讓家長了解必要的性知識和預防性侵犯知識,並通過適當方式向孩子進行講解,切實履行對孩子的監護責任。
該負責人指出,《意見》之所以特別強調加強教職員工的管理,是因爲長期以來,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爲人師表、行爲世範、敬業奉獻、淡泊名利、默默無聞,甘願“蠟炬成灰淚始幹”。然而,由於受到社會轉型時期不良風氣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教師隊伍中出現了極少數違反師德的現象,極個別甚至違法,損害了教師隊伍聲譽,敗壞了教育形象。對於個別教師利用職務之便性侵學生的行爲,尤其令人不能容忍,這已經不屬於師德範疇,是極爲惡劣的犯罪行爲,必須依法嚴懲,絕不姑息。
今後,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將嚴格落實有關教師管理法規文件精神,從源頭上嚴把教師入口關,落實對校長、教師和職工從業資格有關規定,加強對臨時聘用人員的准入資質審查,堅決清理和杜絕不合格人員進入學校工作崗位,嚴禁聘用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人員、有精神病史人員擔任教職員工。
各級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團組織、婦聯組織要嚴格按照《意見》的有關要求,一是要本着對少年兒童高度負責的態度,根據相關職責,密切配合協作,迅速行動起來,抓好貫徹落實;二是要加強督查,教育部門、公安部門、團組織、婦聯組織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地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三是要加強問責,對於因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開展不力,而導致多起性侵少年兒童事件發生,造成不良影響的地方要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