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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李某某等5人強奸案在海淀法院公開宣判,5人均因犯強奸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2年至緩刑。
昨日上午9時30分,海淀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分別以強奸罪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判處已成年的王某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判處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判處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海淀法院認為,海淀檢察院指控李某某等5人犯強奸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李某某等5人違背婦女意志,共同使用暴力手段奸淫婦女,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奸罪,且系二人以上輪奸,故作出以上判決。
海淀法院指出,楊某某接受了魏某某兄弟及張某某3人的道歉和賠償,並申請撤回了該案附帶的民事訴訟。同時,楊某某要求對李某某、王某依法從重處罰。
昨日上午10時45分,海淀法院召開李某某等5人強奸案新聞發布會,主管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的范君,向幾十名記者通報了該案審理查明的事實、指控及罪名成立、結合證據評判辯方意見以及量刑意見等情況。昨日11時30分,范君及該案審判長秦碩等在線回答公眾提問。北京法院網官方微博“京法網事”對此進行了即時播報。
□案情發布
受害女確遭踢踹 被強行脫光衣服
昨天,海淀法院發布了此案案情。
今年2月17日零時許,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張某某、魏某某(弟)及李某等人,在海淀區夜半酒吧飲酒,酒吧張姓服務員安排楊某某與對方一起喝酒、唱歌、玩游戲。
凌晨3時30分,呈醉酒狀態的楊某某在酒吧張姓服務員的陪同下,與李某某等人先後到海淀區金源時代購物中心的金鼎軒餐廳及海淀區人濟山莊地下車庫,後李某與張姓服務員因故先離開,其他人乘坐魏某某(兄)駕駛的車輛離開。
途中,楊某某發現張姓服務員不在,便要求下車,遭拒後進行呼喊、踢踹、掙紮,但被強行摁壓、控制並遭毆打。
凌晨5時50分許,5名被告人帶楊某某到達位於海淀區的湖北大廈。魏某某(兄)使用他人身份證登記入住,並與張某某先行進入房間,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弟)帶著楊某某穿過酒店大堂進入電梯。其間,李某某緊抓楊某某手臂,夾拉著楊某某前行,王某在另一側協助控制。電梯裡,李某某有擊拍楊某某頭面部的動作。
楊某某被李某某拉拽進入房間後,李某某等人要求其脫衣服,楊某某拒絕後遭李某某、王某等人扇打、踢踹並被強行脫光衣服。
隨後,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張某某、魏某某(弟)依次強行與楊某某發生性關系。事後,李某某、魏某某(兄)拿出2000元給楊某某。
7時30分許,5名被告人將楊某某帶離湖北大廈,途中將楊某某放下。
經司法鑒定部門依法鑒定,楊某某左眼上瞼見片狀皮下出血(吸收期)、鼻背部見片狀皮下出血(吸收期)、左顳部及左顴部見片狀皮下出血(吸收期),身體損傷程度屬輕微傷。
2月21日1時許,李某某、王某、魏某某(兄)、魏某某(弟)被公安機關抓獲。當日2時許,在魏某某(兄)協助下,公安機關將張某某抓獲。
□疑問解答
李某某等5人強奸案發之後,公眾一直就此案該被定性為嫖娼還是強奸、楊某某身份是否影響案件性質、量刑是否公平以及其他4人的身份背景等問題存在疑問。昨天,了解此案的法院工作人員對一些核心問題進行了解答。
1
問題:為何定性為強奸?
回應:多人供述相互印證
海淀法院查明,5人均供述看到其他同案被告人與楊某某發生了性關系。李某證言證實,事後,李某某在電話中向其描述了5名被告人將被害人輪奸的事實,這一情節也得到魏某某(兄)當庭供述的印證。
在離開人濟山莊的途中、湖北大廈的電梯裡、酒店房間內,李某某、王某先後有扇打、踢踹楊某某的行為。被告人都曾供認,在賓館房間內,楊某某不願脫衣服,躲到夾縫角落後被強行脫掉衣服。
庭審中,李某某曾辯稱“進入房間不久後就睡著了,沒有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海淀法院認為,雖然從被害人內褲上沒檢測到李某某的精斑,但綜合其他被告人供述及當庭指證、被害人陳述等證據,已證明李某某是第一個與被害人發生性關系的事實。這些與李某某在偵查階段的供述也能夠相互印證。
2
問題:受害人身份是否影響案件定性?
回應:此案定性無關身份
李某某辯護律師提出,楊某某為酒吧陪酒女,是勾引未成年人犯罪,楊某某方曾發短信向李某某家勒索50萬元。而楊某某律師表示,楊某某半工半讀,並非陪酒女或賣淫女。
海淀法院審理認為,陪酒與賣淫性質不同,在女性不情願時,任何強迫性行為均屬強奸。另外,被害人及酒吧是否與李某某家聯系,屬於事後行為,不影響對事發時被害人主觀意願的認定。
3
問題:李某某是否判重了?
回應:雖是未成年但不悔罪
法院認為,案發時,5名被告人中僅王某是成年人,其餘4人均已滿14周歲未滿18周歲,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李某某主動施暴,地位與作用大,且無悔罪表現。
鑒於其尚未成年,故從輕處罰判處10年;王某的暴力行為對被害人傷害較大,主觀惡性較深,鑒於其有一定悔過認識,酌情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弟倆及張某某3人均系在校學生,認罪態度好,在庭前或庭審中向被害人楊某某道歉,並積極賠償楊某某的損失,楊某某也建議對3人從輕處罰。張某某和魏某某(弟)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小,適用緩刑。(記者張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