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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社會關注的李某某等五人強姦案一審宣判後,爲迴應社會關切,海淀法院主管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的院領導範君,本案審判長秦碩,合議庭成員、人民陪審員張永慧與廣大網友進行交流。
[主持人]:網友忠誠的農夫問:有律師稱,強姦案屬於個人隱私,但隱私權是個人的民事權利,如果當事人自己主動放棄,則案件完全可以根據其申請進行公開審理。這個案子裏,夢鴿作爲李某某的法定監護人就表示過放棄這一權利,要求法院公開審理,以便更好地公開事實真相,得出令人信服的判決。但這一請求法院並沒有准許。請問法院這樣做有道理嗎?
[嘉賓範君]:上面我們已經說了,審判的時候被告人不滿十八週歲的案件及涉及個人隱私的案件,法律明文規定不公開審理。本案中不僅只有被告人李某某一個人未成年,還有三名被告人未成年。另外,本案不僅只牽涉未成年人的個人身份信息及犯罪記錄保密問題,而且還涉及被害人個人隱私保護的問題。因此,並非李某某法定代理人一個人要求公開審理,就可以不顧及其他人的合法權益保護,違反國家法律明文規定。而且不公開審理,並不代表審判程序不公開透明。依照法律規定,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都可以參加庭審爲被告人進行辯護。法律規定的其他程序制度,足以保證查明案件事實,保障相關訴訟參與人充分行使各項訴訟權利。同時我們也通過其他方式保證了公衆必要的知情權。因此,法院駁回夢鴿的公開審判申請,於法有據,且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