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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竊賊砸碎業主家中玻璃入室行竊,不想卻被碎玻璃劃傷,在作案現場留下血跡,最終被抓獲歸案。日前,作案男子被西青區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8個月,並處罰金3.2萬元。
家住北辰區的中年男子穆某曾先後因盜竊罪、搶劫罪、非法拘禁罪被判處刑罰。今年1月16日,穆某在大寺鎮一居民小區內,趁一業主家中無人之機,用工具剪開護欄並砸碎業主家中主臥室衛生間的玻璃,後潛入室內,竊取該業主家中玉手鐲一隻、銀手鐲三隻、白金鑽石項墜一個、18K鉑金項鍊一條等,共計價值兩萬餘元。作案後,穆某並沒有離開,而是潛伏在附近,於當日23時許又潛入小區內一家菸酒店,盜得店主現金1.2萬餘元,隨後逃匿。
案發後,經被害人報警,公安人員趕赴現場,經勘查發現,竊賊在作案時被碎玻璃劃傷,在被盜業主室內牆上和被盜菸酒店鐵櫃上分別留下了血斑。公安人員提取血斑後經檢索比對,發現與穆某的DNA分型一致,遂將穆某抓獲歸案。 (記者孫啓明 通訊員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