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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羈押近3年之後,被稱為“高鐵一姐”的女商人丁書苗今天(24日)蹣跚走入法庭,接受審判。丁書苗今天當庭表示認罪。因丁書苗做過兩次開顱手術,頭部怕冷,法庭今天特意允許她戴著帽子受審。
法警攙扶下車坐聽訴狀
早上8時40分,提押丁書苗的警車開進法院。在警車後,還跟隨著一輛999的急救車,車上坐著幾名醫護人員。警車停靠在法院暫看室門口,車上下來一男一女兩名法警,打開後排車門,將丁書苗攙扶下車。記者看到,丁書苗並沒有穿號服,她身穿粉色上衣,黑色褲子,長發及腰,頭戴圓邊帽子。被法警攙下車後,丁書苗自己走進暫看室大門,步履有些沈重,但並不遲緩。
9時40分,檢察官到庭,控方今天共有4名公訴人出庭,第一公訴人是北京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公訴二處處長吳春妹,她辦理過多起大要案,曾被評為“全國十大傑出檢察官”。在公訴人對面,坐著丁書苗的辯護律師郝春莉和張世國。控辯雙方可以說非常熟悉,曾在黃俊欽內幕交易案等多起大要案中有過交手。
此案案卷有900多本,被工作人員用手推車推進法庭。旁聽席上,法院還安排了兩名急救醫生,他們身邊放著急救箱。
9時55分,丁書苗被帶進法庭,原本人高馬大的她,駝著背向前緩慢行走,披在身後的長發已經花白,神情十分緊張。審判長向丁書苗告知,如果在庭審中感到身體不適,可以舉手示意。公訴人宣讀起訴時,丁書苗表情痛苦,有些站不住,在審判長的允許下,丁書苗獲准坐下。
丁書苗當庭表示,起訴指控屬實。庭審進行了20分鍾,她又向法官示意,稱自己頭疼,要求把帽子戴上。鑒於丁書苗做過兩次開顱手術,頭部怕冷,法庭允許她戴上帽子,繼續受審。上午11時10分,丁書苗再次表示頭疼不舒服,又喝了些水。
11時25分,丁書苗表示不適,在法庭許可下,醫護人員為其提供了止疼藥。鑒於丁書苗的身體情況,11時28分,法庭宣布休庭。下午2時繼續開庭。
今天開庭,丁書苗的親屬均未旁聽,只有3名丁書苗公司的同事到庭,丁書苗的親屬多在本案中作過證,按照法律規定不能旁聽庭審。
辯方對指控提出異議
法庭上,丁書苗操著濃重的山西口音說,她對行賄劉志軍的指控沒什麼意見。在被問及行賄原扶貧辦官員范增玉時,丁書苗意見很大,她說范增玉總是嘴上說幫她協調關系,每次打電話都是讓她捐款,跟她要錢,她就按對方提出的金額給錢,她自己盡力了。
起訴書指控,丁書苗“為達到樹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關部門查處的目的”,先後38次向范增玉行賄4000餘萬元,而丁書苗說,自己做慈善是初衷,不是要出名,她不需要讓范幫助她提高知名度。被抓之後她纔知道被騙了,她給范增玉的錢沒用做慈善,都被范增玉拿了。而范增玉的證言稱,丁書苗就是想通過他捐款出名,認識更高的領導人。
開庭前,辯護律師向記者表示,對於非法經營罪的指控,因丁書苗不懂法,她本人對指控事實不持異議,但在辯護時,律師將提出自己的意見,辯方認為,相關指控不屬於非法經營罪的范疇,將作輕罪辯護。對於行賄罪指控,辯方將對兩起指控分別作出無罪辯護和罪輕辯護。
在丁書苗女兒侯軍霞案件開庭審理時,辯護人對非法經營罪的定性提出了異議,認為此案應適用的罪名是串通投標罪。因為非法經營罪有一個主要特征,就是“非法”,即涉案的經營行為違反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和決定及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措施、發布的決定和命令。如果國家法律、法規等未對某種經營行為予以禁止或者限制的,該經營行為不得被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丁書苗等人的涉案行為是通過鐵路工程招標中介非法獲利,而這種行為目前並無法律明文禁止,所以到底違反了哪一條國家規定,需要控方進行舉證。
從處罰結果上看,兩個罪名相比較,串通投標罪最高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而非法經營罪行為情節特別嚴重的,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這意味著,如果非法經營罪名成立,被告人將在5年至15年有期徒刑之間量刑,同時將面臨巨額的財產刑處罰。(記者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