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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9月24日電據國家統計局網站消息,國家統計局日前制定發佈了《國家統計質量保證框架》(以下簡稱《框架》),該框架作爲國家開展統計質量管理的工作指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國家統計質量管理相關規定,借鑑聯合國統計委員會《通用國家質量保證框架(NQAF)模板》制定。《框架》確定了統計質量評價標準,並要求進行統計質量全過程控制,同時明確了統計質量保障措施。
《框架》要求從統計的準確性、及時性、可比性、一致性、適用性、可獲得性和經濟性等七個方面,對統計數據生產全過程進行考量和評價。統計質量的全過程控制是指對統計業務流程的各環節進行質量管理和控制。要保證統計數據的質量,必須抓好各環節的質量管理和控制工作,確保各環節質量控制標準得到滿足。《框架》要求各級統計機構要根據評估後的用戶需求,明確調查內容、範圍、方法、時間、經費預算等,並與相關單位溝通協調。新增或調整的統計調查內容必須經統計設計管理、財務及其他相關部門審覈。同時定期審查統計調查項目的適用性。定期對統計調查項目進行審查,廣泛徵求和了解用戶的意見和評價,對於已經不能反映用戶需求的調查內容,或者能夠通過應用行政記錄或其他調查獲取的調查內容,應在規定時間內予以取消或調整。
《框架》還要求按時公告已經批准的統計調查項目。各級統計機構應在本級統計機構官方網站等媒體上按時發佈經審批同意開展的統計調查項目及統計調查制度的有關內容。國家統計局及各省級統計部門要建立統計數據發佈公示制度,制定年度統計數據發佈計劃並通過統計官方網站或媒體向社會公佈,嚴格按照發布日程發佈數據;因特殊情況變更發佈日程的,應提前向社會公告。要儘可能縮短統計數據從生產到發佈的時間,及時發佈數據。
《框架》同時強調要做好數據發佈解讀。嚴格執行數據發佈工作流程,發佈的新聞稿除包括調查結果外,還應說明統計數據來源、方法等內容,以方便社會各界正確認識和使用統計數據。最新統計數據要通過統計官方網站或媒體發佈,確保各類用戶在同一時間能夠獲取統計數據;各級統計機構要充分運用各種發佈渠道,包括新聞發佈會、新聞媒體、門戶網站、數據庫、統計出版物等,以便於用戶有合適的途徑獲取所需統計數據。此外,重大數據修訂要公開透明。要及時公佈重大數據的修訂結果和相關的時間序列,並對修訂原因、數據銜接、指標使用等進行說明。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