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瀋陽中院”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故意殺人罪犯夏俊峯今日被依法執行死刑。
備受關注的瀋陽小販夏俊峯持刀殺死城管人員一案,於2011年5月9日在遼寧高院二審宣判,維持瀋陽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夏俊峯死刑的一審判決。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峯與妻子在擺攤時被城管查處,後與城管發生爭執,持隨身帶刀將2名城管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