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海口9月25日訊(記者郭嘉軒)本報近日接到羣衆舉報:海口新華書店有限公司主要負責人置中央和省裏三令五申於不顧,以發放職工福利爲名,在中秋節前夕利用公款7萬多元購買月餅。舉報者稱,該公司實際發放給職工的月餅總價值約1萬元,其餘近6萬元月餅不知去向。記者隨即對此展開調查。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張票號爲“02953519”的機打發票顯示,8月24日,購買方“海口新華書店有限公司”向某食品公司購買了總價值34804元的月餅,其中包括單價218.9元的“精裝七星伴月月餅”80盒、單價158.4元的“雙黃白蓮蓉月餅”80盒、單價92.4元的“迷你鴛鴦月餅”50盒。
記者採訪該公司多個部門職工,職工們反映說,這張發票上顯示的只是公款購買的部分月餅,還有一部分月餅則開具爲餐費發票,購買總金額約7萬多元。
“全公司40多人,今年每人只領了兩盒‘迷你鴛鴦月餅’,兩盒總價不到200元。這樣算來,打着職工福利名義買的7萬元月餅,發給職工的只有約1萬元,其他6萬元月餅不知道送給什麼人了。”該公司職工告訴記者,9月23日本報頭版刊發的“省衛生學校用公款購買月餅券被紀檢部門調查”的報道,在職工中引起很大反響。一些有正義感的職工隨後將該公司用公款買月餅的情況向有關部門進行了舉報。9月24日,海口新華書店主要負責人在有關部門過問下,在單位中層幹部會上作了簡要檢討,承認購買月餅一共花費公款約71000元,卻迴避了7萬元公款月餅去向這一敏感問題。
截至發稿時,記者瞭解到,目前省紀委相關部門已介入了該案件的調查。
(來源:海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