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96333來電顯示:我家小孩在長沙外國語學校就讀,報名時交了2000元錢定金,校方承諾入學後這筆費用可以退,開學後學校卻說沒有退了,希望媒體能夠幫忙瞭解是不是亂收費。
記者調查:接到投訴後,記者約投訴人餘先生見面。“我們做家長的不好出面,請媒體幫忙調查一下,協議裏明確說明這個2000元錢是可以退的,但是開學後學校就表態不退了,這樣做合不合理?”餘先生向記者出示了與長沙外國語學校簽訂的《高新擇校預錄取協議》,記者注意到,簽訂協議的時間是7月上旬,協議的甲方爲長沙外國語學校教務處,乙方爲入讀的孩子及家長。協議約定:“乙方向甲方預交擇校費人民幣貳千元,預交擇校費開學報到按物價標準正式繳納學費後退還,如因考生原因未被錄取,或錄取未報到,該費用不退還。”
“我家小孩的成績是1A5B,當初籤協議那會兒,學校領導給我們介紹情況時,說這樣的成績到他們學校來讀的有100多人,而且當初跟我們說好高中三年擇校費7800元,也就是每個學期1300元。8月底我們到學校交了學費和第一個學期的擇校費後,想把這2000元預交費要回來,沒想該校教務處一名負責人說1A5B的成績擇校費要9800元,2000元的預交費沒得退了。”餘先生說,要是原來說好擇校費9800元,家長也不會有意見,2000元錢不算什麼,但學校的這種做法讓人有種“被帶籠子”的感覺。
記者就此多次聯繫長沙外語學校辦公電話及學校負責人電話,但均無人接聽。隨後記者聯繫了長沙市教育局,該局負責治理亂收費的一名工作人員聽到記者的反映後進行了調查,隨後這名工作人員回覆說,她已跟學校一名負責人聯繫,學校負責人說這筆錢會退,只是因爲學校事情多,沒來得及退。(記者謝春年實習生劉淼)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