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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天津市深化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動員大會上獲悉,市委、市政府批復《深化濱海新區管理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同意撤銷塘沽、漢沽、大港三個城區工委、管委會建制,發展“大街鎮”,新區區委、區政府領導街鎮工作。
依據方案,此次改革總架構是:行政區統領,功能區支橕,街鎮整合提昇。即新區作為行政區,全面履行地方黨委、政府職能,統一領導經濟功能區和街鎮兩類轄區。
按“大街鎮”思路劃分街鎮
濱海新區區委設立街鎮工作委員會,區政府設立街鎮委員會,兩個機構合署辦公,指導協調街鎮工作。新區根據目前街鎮區域大小、人口數量、發展水平和歷史沿革等,按照“大街鎮”的發展思路,科學劃分街鎮轄區,將現有27個街鎮分步整合,減少數量,授權擴權,賦予更多的經濟社會管理職能,實現“強街強鎮”。另外,為使歷史名稱得以延續,新區將選取最有代表性的三個街道(或為目前的新村街、漢沽街和迎賓街),以塘沽、漢沽、大港命名。
歸並整合目前12個功能區
針對新區目前功能區數量較多、產業相近、發展不平衡等實際,根據功能區的區域位置、經濟基礎、產業結構、發展空間等情況,對目前大小12個功能區進行歸並整合。整合後的功能區設工委、管委會,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履行轄區管理職責;精簡內設機構,進一步下放管理權限,充實社會管理職能,擴大其發展自主權。
成立濱海新區行政審批局
探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新路子,成立濱海新區行政審批局。梳理規范各類行政審批事項,強化過程服務和事後監管。將與招商引資、項目投資建設、企業生產經營等密切相關的行政審批職能,連同相關編制、人員整體劃轉到審批局,實行集中審批。將與居民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社會管理和服務事項,下放到街鎮辦理。進一步理順新區與市垂直管理部門的職責關系,完善“新區事新區辦”機制。(記者郭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