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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從今年開始,我們再到武清區檢察院辦理相關業務時,只要提前通過一個電話就可以預約辦理業務和了解案件的辦理情況,再也不因用多次奔波、耽誤時間而苦惱了。”律師小劉對記者描述着,而這只是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檢察院推行“九個統一、一個窗口”以來取得成效的一個方面。據記者瞭解,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的“強化法律監督和強化自身監督”並重的工作要求,該院按照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和《天津市檢察機關案件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創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行“九個統一、一個窗口”的工作新格局,將以往的粗放型案件管理模式轉變爲精細型案件管理模式。
“九個統一”是指由案件管理部門統一受理和移送案件、統一分案到具體承辦人、統一錄入和管理數據、統一監控案件流程、統一追蹤案件處理情況、統一管理法律文書、統一管理涉案贓證款物、統一發布案件統計分析報告、統一監控和評價案件質量。“九個統一”的管理模式縮短了該院整體辦案時間,提高了辦案質量和效率,降低了案件風險係數,規範了檢察執法活動,提升了檢察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個“窗口”,即“對公陽光檢務窗口”,是指以案件管理大廳爲基礎,由案管部門負責統一接待公安、法院、律師等辦理業務工作。“一個窗口”的創建使案件管理工作更加規範化、專業化,爲公安、法院等機關收送案卷材料提供了便利條件,也使檢察官擺脫繁瑣的程序性工作專心辦理案件,更有效保障了律師參與訴訟的權益,樹立了檢察機關的良好形象。
自推行“九個統一、一個窗口”以來,該院共接收公安機關移送案卷材料1326冊,審覈移送1005冊;進行辦案期限及羈押期限預警提示75次;共接待律師查閱案件112人次;審查接收涉案款物453項,辦理出庫手續274項;向公安、法院院送達法律文書2864份,接收執行情況回執、裁判文書664份。 (通訊員張寧 陳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