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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海南省委決定廢除實施了12年的省級機關公務車輛車牌專用號段管理,原本作爲海南省級機關公務車輛車牌的“瓊EA”號段將向社會開放。
公務車輛專用號段管理,普通民衆並不陌生。早先的公安車牌曾是“GA”字牌,被取消後很快又有了“O”號牌。正因爲這些特殊號牌在某些地區享有免罰特權,一些官員和非警務部門也以擁有配“O”號牌的座駕爲榮。這些失控的特權車不但傷害了社會公平,也傷害了交管部門的執法公信力。可以說,民衆對特殊號牌怨聲載道,實是出於對特權車擁有法外特權的不滿。
解決之道有兩條完全相反的路徑。一是取消特殊號段,將公務車牌迴歸社會;二是強化公車標誌,將公務車隨時置於民衆監督之下。特殊號牌的隱退表面看似自我限權,實則也是輿論監督和民權勃興的大勢所趨。
本來執法的目的,就是要通過適用法律達到法所追求的社會秩序。交管執法,意在建設良好的交通秩序。而放縱特權車,卻使得交管部門作爲秩序維繫者的角色定位又變成了秩序破壞者。所以,遏制特權車的核心其實在於遏制特權,如果光取消了特殊號段,而不取消對特權車輛違法的免罰甚至免責,特權車必將以其他方式爲自己再度貼上“特權”的標籤。
強化公車標誌本是遏制特權車的不二之選。但在各地紛紛取消特殊號牌的背景下,又顯得另類起來。問題在於,讓特殊號牌迴歸社會,具有監督熱情的公衆又靠什麼來監督“特權車”。如果公務車不公開,民衆監督和社會監督的通道就將被堵死。所以,遏制特權車僅僅靠取消特殊號段的車牌還遠遠不夠,更爲重要的是保證權力的正當行使,消除產生“特權”存在的土壤。如果民衆對公車的每一個舉報,都能得到平等的尊重並依法及時處理,取不取消特殊號段就不那麼重要了。(王剛橋)
(來源:蘭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