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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靈璧縣某中學教師胡正(化名)在七個月裏引誘強姦一名不滿14週歲的女學生十餘次,造成惡劣影響。近日靈璧縣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胡正有期徒刑八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8月,被告人胡正通過QQ聊天在網上結識年僅12歲的黃某,並通過QQ聊天查看了黃某的QQ登記資料,得知黃某的年齡等相關信息。
同年10月的一天,心懷不軌的胡正約黃某在高樓鎮高樓街見面,將黃某哄騙至自己家中,對其實施姦淫。此後,胡正還將黃某的裸照存入自己的手機中,通過向黃某的同學發送裸照、暴露其家庭隱私等手段對黃某實施威脅。今年5月,黃某父母發現女兒行爲異常,經盤問後得知真實情況,後立即報警。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期間,胡正共對黃某實施姦淫十幾次。
法院認爲,被告人胡正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其行爲已構成強姦罪,應當依法從重處罰,鑑於被告人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最終判處胡正有期徒刑八年。 (記者劉美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