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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何雪華通訊員粵衛信)昨晚,剛掛牌的粵衛計委下發《關於做好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確定全省共成立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聯合人體器官獲取組織等6家人體器官獲取組織(OPO),且6家OPO劃定了服務範圍,確定省人民醫院孫躍玉等廣東省首批共55名人體器官捐獻協調員。通知指出,經申報和確認,全省共成立6家人體器官獲取組織(OPO),分別爲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聯合人體器官獲取組織、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聯合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廣州軍區廣州總醫院聯合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人體器官獲取組織、佛山市第一人民醫院人體器官獲取組織和中山市人民醫院人體器官獲取組織。而6家OPO服務範圍,則是根據前期人體器官捐獻工作開展等情況而劃定。
通知嚴禁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向粵衛計委爲其指定的OPO以外的機構、組織和個人轉介潛在人體器官捐獻人。
此外,根據國家《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及相關政策、移植醫院數量的變化,適時對本省的OPO設置、數量及其服務範圍進行調整。一年內未開展人體捐獻器官獲取工作的,將採取合併或縮小其服務範圍並予以警示;警示後半年內仍未開展人體捐獻器官獲取工作的,將取消其服務範圍。
粵衛計委表示,死亡判定工作是器官捐獻與獲取工作的關鍵點,將成立人體器官捐獻死亡判定專家組,獨立開展人體器官捐獻人生命狀態的判定工作。OPO及人體器官移植醫師不得參與人體器官捐獻人生命狀態的判定工作。
根據通知,人體器官獲取組織的死亡判定採取腦死亡、心死亡、腦-心雙死亡共三種判定方式。
在人體捐獻器官分配上,本省轄區內所有的捐獻器官必須通過器官分配系統進行分配,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器官分配系統外擅自分配捐獻器官。各OPO必須通過器官分配系統適時啓動捐獻器官的自動分配,嚴格執行分配結果,確保捐獻人及其捐獻器官的溯源性。嚴禁OPO或移植醫院篡改、僞造捐獻人或移植等待患者有關數據,事先選定移植醫院或患者。OPO不得將經系統分配的器官移植至非系統分配患者;也不得將捐獻器官隨意運送至非系統分配的醫療機構。
此外,要特別說明的是,目前廣東全省的肝臟移植、腎臟移植患者按照系統設定的方式進行分配;心臟移植、肺臟移植患者將實施省內統一等待名單的捐獻器官分配。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