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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南寧9月30日電(記者張周來)記者30日從廣西梧州市紀委瞭解到,今年中秋節前夕梧州市藤縣太平鎮有關領導幹部違規用公款購買月餅發放給該鎮機關幹部職工,梧州市紀委、監察局對此事件已經進行嚴肅查處,相關責任人受到黨紀處分。
9月13日,有網民發帖舉報藤縣太平鎮政府“巧借名目,以工會名義公款向幹部發放月餅,每人3盒,每人價值估計爲200元,總價估計爲1萬元”。這一信息受到各方高度關注,梧州市、藤縣紀檢監察部門隨後介入調查。
梧州市紀委辦公室一位負責人向記者介紹,梧州市紀委、監察部門調查認爲網民舉報基本屬實。太平鎮黨委書記、鎮長、鎮人大主席等人在中秋節前夕共同商定由政府出錢、以工會名義爲80多名機關幹部職工發放月餅,每人1.5公斤。9月13日月餅送至鎮政府,當天已有30多人領取,但晚上即有網民舉報此事。
梧州市紀委近日發出通報稱,藤縣太平鎮有關領導幹部違規用公款購買月餅發放給該鎮機關幹部職工,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中央紀委、自治區紀委關於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精神,屬於頂風違紀。
梧州市紀委已決定給予太平鎮黨委書記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太平鎮鎮長、鎮人大主席黨內警告處分,並責成太平鎮黨委、政府向藤縣縣委、政府作出深刻檢查。紀檢監察部門查實之後已要求太平鎮將全部月餅退回或者由幹部職工按照每公斤120元價格自願掏錢購買。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