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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晚上到2日清晨,荊州公安縣朱潤強駕駛自制的“飛機跑車”,以時速40公裡,抄小路一夜走了300公裡到達武漢,因油箱被馬路上的石頭磕破而停擺。3日,朱潤強致電新聞熱線稱,這次來漢,是希望有人能投資完善“飛機跑車”的“高速跑車、移動辦公、模擬駕駛”三大用途。
3日下午,記者在白沙洲大道張家灣派出所門前看到,一輛長約5米、高1米、寬1米的三輪車停在馬路邊,外表呈黃色,駕駛室內除了方向盤、剎車、離合器、油門外,還有一臺電腦和約7寸的顯示器。仔細觀察,此車是一輛摩托車改裝,在外面搭起一個並不像飛機,更像是小賽車的鐵殼子。摩托車上未發現牌照。
朱潤強說,他是荊州公安縣人,原是汽車、家電修理工,2013年47歲,這輛車自己命名為“飛機外形跑車”。2000年,他憑借多年的修理經驗,開始設計“飛機外形跑車”圖紙,想以自己的名字命名,供游樂場使用。後因資金問題,擱置了9年。2013年1月6日,開始用打工攢的錢來“圓夢”,直到10月1日前完成。這輛1噸多重的“飛機外形跑車”花費了5萬多元。“家人對這項計劃不贊同。”
記者看到,這輛車子沒有牌照。問及被交警抓住了怎麼辦時,朱潤強說,因為是晚上,又是抄小路行駛,沒有遇見交警。
按照設計,這輛“飛機外形跑車”還有“高速跑車、移動辦公、模擬駕駛”三大用途,因現在沒有資金,便駕車來漢找人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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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改裝車輛
不能上路
朱潤強自制的“飛機外形跑車”能否上路?3日,記者諮詢洪山大隊交警,交警稱,自制改裝的車輛沒有號牌,駕駛人沒有駕照,不能上路。
交警介紹,《道路安全交通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車輛結構包括車身顏色、長、寬、高4個硬性標准以及發動機和相關的參數;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處15日以下拘留。這輛車如果在行駛中被交警發現,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