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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記者昨日從市公安局獲悉,爲方便市民辦理出入境手續,10月8日起,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將聯合天津郵政EMS,推出“港澳個人遊再次簽註郵政雙向速遞業務”(以下簡稱“再次簽註郵政速遞業務”)。屆時,凡符合條件的本市居民持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的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足不出戶”即可辦理赴港澳個人遊再次簽註手續。
據瞭解,“再次簽註郵政速遞業務”無須申請人前往出入境接待大廳辦理,申請人只需登錄“天津市公安出入境服務網”(http://60.28.61.198),點擊“港澳簽註雙向速遞”按鈕進入相關頁面,按照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後提交申請。同時,也可撥打郵政客服專線022-24013672進行電話申請。通過審覈後,郵政速遞工作人員將上門收取“往來港澳通行證”,待制證完畢後再送證上門,市內收發最快可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全部辦理流程。
辦理條件: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辦理“再次簽註郵政速遞業務”,一是本市戶籍居民,且持有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二是所持的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的《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在3個月以上,且通行證空白簽註頁在2頁以上;三是《往來港澳通行證》無破損、損壞、缺頁等情況,可以正常使用;四是不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
注意事項:一是申請人必須如實、正確填寫申請表內容,及時繳費(一次簽註20元、兩次簽註40元)。二是辦理個人旅遊3個月一次簽註、3個月二次簽註的,《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需在3個月以上;辦理個人旅遊1年一次簽註、1年二次簽註的,《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需在1年以上。三是如原個人旅遊簽註依然有效的,再次申請同一前往地個人旅遊簽註,原同一前往地有效個人旅遊簽註將自動註銷作廢。四是本業務市內收發證正常辦證時限爲3~4個工作日,外省市收發證時限爲4~6個工作日(新疆、西藏除外)。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因申請人個人原因無法及時取、送件造成延誤的,時限順延。同時,申請人也可通過“天津市公安出入境服務網”查詢辦理進度。五是郵寄服務費,以郵政速遞公司公佈價格爲準。六是如遇國家政策法規調整、重大自然災害、網絡故障等情況,可能給申請人辦理相關手續造成延誤等不便,請申請人儘量提前辦理續簽手續,以免延誤行程。(記者郭佳通訊員魯剛劉貝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