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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日前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瞭解到,爲保證房屋被徵收人的利益和知情權,該廳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市縣住建部門積極推進全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
通知要求各市縣要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對徵收與補償過程中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要求,增加主動公開的內容,減少依申請公開事項數量,對應該公開、能夠公開的信息確保能夠及時、主動公開。依法依規及時明確公開屬性,屬主動公開的要及時提交到公開渠道。要建立房屋徵收信息公開工作機制,明確人員,規範公開渠道,推進房屋徵收信息公開工作。
同時各市縣要建立房屋徵收信息公開查詢制度。將房屋徵收的前期程序,法規政策、登記調查情況、補償標準及方案等內容及時通過公開渠道進行公示,方便被徵收羣衆查詢相關信息,確保被徵收羣衆可以全面、準確地瞭解相關信息。
此外各市縣還要明確公開範圍和對象,實行陽光徵收。
在徵收範圍內公佈房屋徵收決定、補償方案、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在徵收範圍內向被徵收人公佈徵收範圍內房屋權屬、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情況的調查結果、被徵收房屋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及被徵收房屋分戶補償情況,並告知被徵收人,對評估結果不服的,可申請鑑定的權利,充分保證被徵收人的知情權。
今年年底前,省住建廳將聯合省直有關部門,對各市縣房屋徵收與補償信息公開工作進行抽查。(記者邵長春通訊員謝曦)
(來源:海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