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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爲防止和糾正公務員錄用中的不正之風,市人社局與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市公務員局聯合出臺了《天津市公務員錄用監督工作實施細則》,特別提到對公務員面試、筆試環節是否存在徇私舞弊等行爲進行監督監察。
細則規定,市、區兩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對從事錄用工作、與錄用工作有關的單位及相關人員進行監督,同時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應當接受上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對公務員錄用工作的監督,主動接受人民羣衆和社會輿論對公務員錄用工作的監督。監督內容包括:錄用計劃是否符合編制限額,職位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應公開的內容是否做到了面向社會公開;報名與資格審查是否按照招考公告規定進行;命題工作,試卷交接、保管、運送是否按規定進行;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的組織實施是否符合有關規定,錄用過程中有無徇私舞弊及其他違紀違規行爲等。記者侯硯